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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对方写了欠条,没到还钱日期,现在找不到人,电话拉黑,信息不回,我能提前去法院起诉她吗

其他 2018-07-20 10: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欠条的写法很简单,只要说清楚时间、时间、人物,基本就可以了。

    1、亲笔签字比章的效力大,想用手印也行,一般签字就可以了。

    2、借条要写明借款人和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同时对于是否要支付利息进行约定。

    3、有担保人的话,担保人要在最后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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