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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知道我怀孕后,在6月12日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有盖章,理由是我工作不认真,不服从领导安排,之后几天我没有去上班,但是在后来我请假的最后一天我打了请假申请单,写明身体不适在家休息,但是没人给我审批,后面去上班了,然后公司6月20日给我盖章的开除单,开除理由是不服从领导安排和旷工,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接收这个开除单么,公司开除我的理由成立么

其他 2018-06-22 2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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