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卖方,在与买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未规定尾款交付时间,现在买方交付定金和首付款后银行贷款迟迟未下。请问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8-07-19 0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给对方合理期间,不交付的,主张违约责任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  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 1.公积金必须是他本人或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二手房属于抵押贷款性质,房照过户后方可办理抵押手续,所以一般先过户;2.贷款一般直接由银行打到卖方名下的,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3.中介在这里一般只起到一个协助办理的办务,一般是不会真的付钱的;4先去公积和银行弄清楚,一些必要的前期工作是要作的,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房龄是有限制的,一般不许超过10年,首付不许低于50%,也有30%做的,这个得看当地的规定了!如果是老房子,一般没有办的可能,就不要相信中介的话了,中介一般说什么都能办!
  • 在设立按揭时并不要求必须有特定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只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贷款人保管即可。“权利证书的转移仅意味着权利的移转”,但这种证书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比如,房地产证书仅起到一种证明的作用,单纯的转让房地产证并不能当然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之下,还需经过登记公示才能使该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取得所有权。银行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银行保管,并不是要求将担保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在借款人偿还债务后所有权再返还给按揭人,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防止一屋多卖现象的发生,防止按揭人违反约定处分已设立按揭的房屋,从而保障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
  • 你好 双方可以签字补充协议 约定好时间
    【追问】他要是不和我签补充协议怎么办。我可以给他过户后扣押他的房产证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葫芦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