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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共同还贷吗

离婚 2019-12-09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一方父母所赠房屋如果未明确表明归夫妻双方所有,则属于该方一人所有;婚后一方父母所赠房屋如果未明确表明归该方一人所有,则属于夫妻双方所有。你们尚未登记结婚,不具有夫妻关系,如果此时男方父母欲将房屋赠与你们二人所有,则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最好办一份赠与合同公证书,以防将来生变。
  • 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协议分手,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住房登记在哪一方,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对方如果参与出资,可以主张债权,可以要求还钱。这个法律支持,但是和住房产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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