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前夫在2016年7月份在银行贷款了20万,我在共同还款书上签了字,期限是3年,2018年1月30日法院判决离婚,这笔债务没有在判决书上提出,请问前夫要是自己还了这笔债务,还能向我追讨吗?

其他 2018-07-07 1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想,可以追偿
  • 一、婚前财产或债务为个人,婚后的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债务如无特别约定,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离婚的话,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债务也应共同承担。 三、孩子多大了? 两周岁以下孩子应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支持抚养费。 两周岁以下孩子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鉴于你的情况,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进一步了解情况,以便制定比较完善的维权方案。 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致电或到我所面询。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_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_
  • 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法和好,达到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有矛盾,法院会判决的。
      在离婚诉状中对子女抚养、生活费的承担、家庭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处理主张,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有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起诉判决:
      1、在起诉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的财产的,需要在离婚判决时一并审理清楚,做出相应的判决。
      2、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起诉的,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3、离婚之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的,也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