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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走在没有划线人行道的机动车道上逆向行走被电瓶车撞了,电瓶车酒驾,我人被电瓶车创了轻伤,也没有摔倒,电瓶车人摔倒了,颅内出血,请问我要付责任吗?

其他 2018-07-21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违法行为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你虽然酒驾了,但是酒驾是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才是交警判断事故责任的依据,当然一般会加重一点你在事故中的责任,本来你无责,但是因为你酒驾,所以会定你次责。但是交警来了之后,会对你的酒驾行为另行进行处罚,一般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  最新处罚条文: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你好,报警的话,由交警部门对双方的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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