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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离婚分割房产的事宜。 男女双方婚后04年买房花了63万,其中女方父母出资33万,向女方的亲戚借了10万,然后女方公积金贷款10万、男方商业贷款10万,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两人的名字。 一年多以后,银行贷款总共还了2万多,又向女方家人又借了8万、女方的朋友借了5万、男方的朋友借了5万,还清了剩余的银行贷款。之后男女双方就一直在还向别人借的钱,至今还欠11万元。07年因为女方生孩子、男方转业来南京没钱,又向女方家人借钱(现已还),男方用纸写了一张证明:婚后所购的这个唯一房产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请问有法律效力吗。双方再没有其他共同财产。 请问离婚,如果那张证明无效,房产会怎么分割,男方占多少份额?谢谢!

离婚 2011-09-03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证明无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应当在扣除女方父母和亲戚借款后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证明较难成立;如无效,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你好,婚姻问题需冷静处理,如果矛盾可以勾通建议暂不离婚。若确实无法共同生活,男方所写证明是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应按该约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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