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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袁某,乙方(买方)1、甲方卖房屋(某单元9-5)是作为自己改善性购买新房做准备,甲乙双方于2018年4月24日签订买卖合同。在甲方急需购买新房的过程中。曾多次委托中介方找乙方配合提供资料给贷款行以及协商付首付款。乙方拒绝并不给予回复,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甚至让中介方联系不上!2、甲方因没有收到房款迟迟没在开发商规定的时间内签购买合同,无赖之下将已经选好的新房退出,现该房屋已售馨并且拿不到购房资格。鉴于在交易过程中,乙方多次不配合,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核定,此次交易让甲方最终未能达成卖房的初衷。甲方早要发函给到乙方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拒绝提供有效的收件地址.现在乙方要求过户,不然就要甲方赔偿违约金,总房款的20%。

其他 2018-07-02 1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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