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我于2017年6.11月棚户改造分别拆迁2套房产,折迁价为150万,拆迁补偿用于购买房产,因未及时办理购房手续,儿子与女方于2018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今还未办酒,过门.且女方提出房屋产权证要属名女方姓名.说实话、现在小孩婚姻的牢固性比率也确实很难说,请问怎样才能使我们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谢谢

拆迁补偿 2018-07-18 15: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就是说购房者想要获得房屋产权必须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如果购房者仅仅是缴纳了房款而未进行产权登记,不能拿获得房屋所有权,相关的房款只能依据债权关系取回。  (一)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  (二)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  (三)绘制权证。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缮证,即填写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四)收费发证。收费发证是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税、收费和发证。
  •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 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
  • 把房产证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