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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隐瞒未婚有小孩,和我结婚领证了办酒席后我才知道当时原谅她了,请问过了三年我还能要求她退彩礼退首饰吗?如果打官司我有把握打赢吗?

离婚 2018-07-27 1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婚领证才是我国认可的婚姻关系的开始,未领证并不能成为婚姻法上受保护的夫妻
  • 你好,如果只是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说的问题系婚约彩礼纠纷,支付彩礼是民间习俗,但是法律规定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男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 退彩礼前提,没有同居生活,造成送彩礼方的家庭生活困难。
    【追问】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离婚是不是很好离婚呢?
    【回答】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仍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对方欺骗等。如需获得进一步帮助,请电话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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