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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起诉离婚,还有两个孩子,男方非要女方给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这样的条件符合要求吗?

离婚 2018-07-09 10: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不需要承担赔偿。
    【追问】就是因为男方不同意离,所以叫女方起诉的
  • 你好,没有这样的说法,可电话咨询。
  • 不合理的,详情可以联系我咨询。
  • 除非你有以下情形,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无精神损失费这一说法
    【追问】可是是男方信誓旦旦的说要女方给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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