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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于妻子婚前为妻子购房一套交首付10万左右,房产写的女儿名下,并交10万房贷并装修及购置约10万(未付清)。装修未完岳父亡故。此后我与妻子结识,并自费购置家电及完成装修。婚后由我夫妻双方还贷。我夫妻亦未居住。此房现价大概150万左右。现岳母(自有一套住房)欲收回自占,请问依据法律如何分割,需要给岳母多少钱?多谢。

其他 2011-09-04 20: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回复,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 您好。该房产属于您妻子个人合法财产,您岳母物权单方卖出。您妻子可决定是否补偿母亲。如有需要请来电详谈。
  • 你好! 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岳父给女儿的出资视为赠与,岳母无权索要。
  • 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男方参与还贷并装修可参与分割。其父出资可退回。
  • 属于你妻子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补偿你岳母钱款。详情可来电咨询
  • 房子属于女儿,对方无权收回,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房产登记在你妻子名下,在法律上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你岳母要求收回房屋没有法律依据,至于你岳父对此房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系借款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对你妻子的赠与,你岳母不能要求返还。 但为了解决家庭矛盾,建议你们给岳母一定补偿,维护家庭和睦
  • 房产登记在你妻子名下,在法律上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你岳母要求收回房屋没有法律依据,至于你岳父对此房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系借款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对你妻子的赠与,你岳母不能要求返还。 但为了解决家庭矛盾,建议你们给岳母一定补偿,维护家庭和睦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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