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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三甲医院一名外地派遣护士,在2018.7.3日和所在科室护士长拿着自己写的辞职信提辞职。护士长说她不收的。让我根据医院流程走,要先护士长谈话,总护士长谈话,护理部主任谈话,科室主任谈话,分管院长谈话,全部谈完同意了她才可以签字同意。我们人事科只有五号到十号才办理离职手续。于是我7.4号找了总护士长谈话,7.5护理部副主任谈话,副主任说不晓得我们科室有人提辞职,不过她也和我谈了好多。7.5下午我要去找护理部主任,科室护士长说不用去了,主任没空,7.9号会找你谈话,我说那谈了不签字,我不是这个月来不及办了吗。她来了一句5月份辞职的也没走掉。7.5号中午在电梯口,遇到分管医院,把辞职信和材料都给了分管院长,他说和护理部了解情况再通知我。然后就没下文了。期间问到分管院长电话也不接,发短信提离职也不回。7.6找护士长,说她没什么好谈的的,我说那您帮我签字,她说程序没走完,我说我后面怎么弄?她说你等护理部副主任找你谈话7.9号,我说昨天已经谈过了,她说她接到通知就是这个。我说那你们这么拖着,我这个月10号肯定完成不了了,她说我也没办法。心里有点寒心,7.37.4号我用单位院内网邮箱发辞职信给人事科负责离职的老师。老师回了一句不接受。7.5号我用邮箱发辞职信给护理部主任,分管院长。我想知道我发的邮箱邮箱或者书面辞职信,算不算书面通知单位。哪条开始算做满一个月可以离职,如果单位不给办理离职证明,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仲裁 2018-07-06 17: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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