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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车展上定了台车,交了10000元定金,回家后老公不同意我买这款车,非要我去退掉,我就给4S店打电话,他们店坚决让我提车不让退定金,可老公不接受,他不给钱我,我也没办法买,定车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说定金不退,现在却说合同上写了定金抵余下车款,定金不退,现在我还能退回我的钱吗?

其他 2018-08-09 21: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合同的约定,带上合同可以给我们看看
  • 没有买卖合同,能收到钱吗?你是否能收回钱主要是看你能提供多少证据,一般来说在诉讼过程中,也不一定是非要有合同才能进行诉讼的,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有:
    1.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标的内容不能侵害国家社会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只要你能提供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能够证明上述内容,则可以要回钱。
  • 你好!你们属于预约合同关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由此可见,公摊面积是由双方约定的,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合理分摊的,法律不会强制性规定一个比例的。
  •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 买房违约定金是不能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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