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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了2个月的租房合同,一共住了14天,其中5天没有水,房东开始是推脱修地铁水压低,后来等到第五天时,实在忍受不了,提出退房,房东也同意了,但是两天后退押金时,说我们违约,要求扣除违约金,可是我们并不是故意要违约的,现在他咬着合同不放,要求赔偿违约金,如何解决。

其他 2019-11-20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停水是造成您违约的原因,可以认为是房东违反义务,所以不需要您承担违约金。刚开始住得时候没有水,可以取证。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来电告诉我,我为您逐步解答。
  • 违约金是属于一种约定的合同违约后的承担形式,既然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那你就不能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请求对方对你进行损害赔偿,另外,定金罚则也是合同违约的一种承担方式,鉴于你已经向对方交付了定金,那么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定金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方违约应该返还你双倍的定金,另外在定金罚则之外你还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二者可以并存,但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存,二者只可以选择其一,所以,你一定要保存好你的合同,然后据此向对方提出赔偿,必要的时候就得通过诉讼解决。
  •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的约定是违约金产生的首要条件。与损害赔偿金相比,违约金的支付不应以实际的损失发生为条件。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金:这涉及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违约方都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另一方面,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可能与违约后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一致而致当事人利益失衡,故法律对违约金的干预显得十分必要。《合同法》第142条第2款即体现了这种干预:违约金违约金高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减少。从这个规定看出,虽然违约金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单最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无疑与实际损失关系密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金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 你好,依据合同可以认定房东违约的,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追问】好的,谢谢,但是合同上写了乙方提前提出退房,需支付2000违约金,现在房东认定是我们违约,但是直到昨天已经7天没有水,今早上才来水,他现在就据理说现在有水,我们违约,可是之前停水得一周他一直推脱,还让我们自己打市长热线反应停水问题,面儿都不露,我们是大热天实在没办法才提出退房,根本不在于违约啊,怎么办。。谢谢您。
  • 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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