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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时买了房子,后来办的结婚证!离婚他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 2019-11-07 02:3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领证前全款买的房子且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是婚前财产,如果房子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可能会涉及到分割的问题
  • 产权证如你一人的名字,对方无权要求分割的。
  • 根据房产证名字和出资证明确定
  • 你好,产证登记在谁名下?
  • 对方是否有出资?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没了结婚证,即结婚证丢失,可以: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婚姻法的第18条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一般来说,下列情形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否有共同出资?
  • 你好!房屋的产权人是谁?是全款买房还是按揭贷款?
  • 你好!房产登记情况和出资情况不明,可电话联系详细说明。
  •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呢。
  • 如果是全款婚前付清,一般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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