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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5年9月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北京市社保,直到16年6月才签劳动合同而且日期也是16年6月开始,我现在可否要求公司赔偿我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的补偿,并要求缴纳社保

其他 2018-07-11 18: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有没有过申诉时效?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你好,15年16年的事,现在还未离职,有没有过申诉时效?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现在还未离职可以要求赔偿是吗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的具体情况,希望你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把我的律师事务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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