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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世老人在农村有两间房子有房产证,之后又盖两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现在老人去世了。房子要拆迁怎么算钱呢?儿女的户口都不在本村并且也不是农村户口。

仲裁 2015-05-19 18:3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当地拆迁政策。
  •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应当如何继承?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产证上如果没有明确表明房屋产权比例,那么按照三方均分房产。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  1、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于村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不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要求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于历史原因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在经过鉴定证明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方可予以办理。  为避免给违法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城市居民建设的房屋办证,《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必须提供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进行登记的证明材料。涉及到房屋转让的,明确要求村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让房屋需经村民组织同意。为了使农民房屋进行抵押获取的资金真正用地农业生产建设、减少房屋处置数量,我们要求农民房屋抵押只能为本家庭成员担保,在处分抵押房屋时只能面向本集体组织成员。  2、登记公告事项:  鉴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多年来一直未进行登记,许多房屋的建设手续也不十分完善。因此,在登记前必须在村民组织内对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以征询异议,公告时限为30天,只有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他项权后,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登记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房屋权属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以房屋为要式法律行为,确认房屋权属归属。所以您千万不要忽视登记程序。在我国农村房产登记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等相关因素,所以登记上准备的材料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您对准备的相关材料不是很清楚时,一定要问清楚,因为这关系到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 你好,起诉到法院确权。否则开发商可能不与其中任何继承人谈拆迁补偿的事宜。
  • 你好! 补偿的形式需要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所得的补偿属于老人的遗产,由子女继承。
  • 你好,可与我电话联系详谈。
  • 到法院起诉法定继承纠纷,确认是现存房子的所有权人,就是被拆迁人了,至少房子的补偿宅基地的补偿可以拿到。能否有回迁楼补偿,就看和开发商谈的结果了。
  • 首先,你们老人的财产属于他的合法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过世后,你们自然获得财产的继承权。房子拆迁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拆迁是补偿房屋的,但是有的地方则是对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补偿的时候那些是补偿房屋的,那些是补偿宅基地的。所以拆迁没有很具体细致的法律,主要是看当地的政策。如果是补偿房屋,则你们应该享有补偿款的全部,另外关于农村房屋房产证的问题,农村房产的登记实行的是自由登记制度,也就是你愿意登记就登记,不登记也可以,所以你不登记不代表你没有所有权。
  • 按遗产处理,共同继承 如还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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