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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两套房,是04年占地转制回迁房(拆迁协议一个我父亲名字,一个我和我父亲2个名字。),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07年母亲去世了,之后很快父亲就再婚了,没有任何婚前财产协议,现在结婚10多年了。直到2018年两套房屋才办理了房产证(父亲的协议办成了他自己的,我们2个名字的办成了我的。)。现在父亲患病了,有可能会痴呆或者不好的后果。问题是:1.如果正常协商离婚我继母能得到多少?2.如果父亲发生意外在没有遗嘱情况下,我继母能继承多少?3.办理遗嘱好还是过户?

离婚 2018-07-19 1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你父亲的那套房应该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如果你母亲没有遗嘱的话,那套房的二分之一属于你母亲遗产,由你与你父亲法定继承,后来你父亲与继母结婚,那套房属于你父亲的部分是你父亲婚前个人财产,如离婚的话,可以不分给你继母,如果你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话,那套房属于你父亲部分,由你继母与你法定继承。
    【追问】律师回答的真详细谢谢您。再问一下这样说的话我爸如果不愿意给我过户或者立遗嘱的话。他那套住房写上我名字会不会多分一些。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我认为是父亲的个人财产,与继母无关。建议您到律所详细说明情况。
  • 你好!如果协商离婚,根据你们协商的结果确定,协商只要不违法即可,得到多少需要看父亲和继母协商的结果。如果父亲发生意外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继母有继承权,份额要根据你们家的具体情况而定。采用遗嘱还是现在就过户的方式取决于家里商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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