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后财产纠纷在离婚诉讼期间,在我的工资卡上找到了2笔共计7600的转账记录(当时是朋友垫付的现金,我后期转账给她的,但是并没有消费的凭证),如果让我朋友,也就是被转账的人给我写证明,确实系我消费用掉的,法官会认可这样的证明吗?

离婚 2018-08-04 10:0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除了这些,还有其他离婚财产纠纷吗
    【追问】还有就是有个3000多的支出,在我们关系还很好的时候我的支出,买的化妆品当时为了婚礼(领证比较早),但是我没有留发票或者啥的。其他的也就是600、700的支出几个,都是吃饭,也没什么发票凭证。这些也不知道法官到时候怎么想了。其他好像没啥了。
  • 一般还需要提供原始你朋友给你的证据。
    【追问】这个估计提供不了,当时应该也是现金支付之类的,也没保留什么消费凭据(毕竟好几年前了),所以才比较坑爹,明明的确用掉的,要是被认为是没消费的分割,超级无语。
  • 可以作为证据。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约定合法有效、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在履行该约定时产生的纠纷、为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约定财产制系规范夫妻间因婚姻发生的财产关系、其约定的内容主要有:
    1、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还包括对一方或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内容。
    3、约定对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如何清偿。
    4、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或约定财产制终止时夫 妻财产的清算与分配。
  • 您好,有可能。
  • 可以作为证明的。
  • 你好,需要举证。
  • 需要举证,借款,你不知情就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