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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爸爸妈妈要离婚,我是一个14岁的小孩,我肯定不想让他们离婚,可是,我有一个弟弟,10岁,我想跟妈妈,我怕我的奶奶会伤心。我应该怎样说既不让奶奶伤心,又能判给我的妈妈

离婚 2018-07-22 20: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两到十周岁子女抚养权: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可以自己选择。
  • 可以诉讼离婚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10周岁以上可以自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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