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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婚后购买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当交首付过户办房产证前要求中介在房产证上写上我女方的名字时,中介确说房管局规定只能写主贷方的名字,也只能写一方的名字,请问律师房管局真有这样的规定吗?

拆迁补偿 2018-07-17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离婚时,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时,双方可约定孩子的归谁抚养。这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可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收入20%至30%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费一般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咨询房管局。
  • 一般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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