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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 2018-07-18 16:1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来电详谈
  • 首先看房屋的购房是以谁的名义购置,如父母主张为借款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借款属于共同债务,房屋价值还是应平均分割。
    【追问】以男方名义,房产证现在还没下来
  • 你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方一方且婚后是由男方还贷的话,房产应该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的。
  • 您好,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是男方的,欢迎来电免费详询,我会尽最大努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这种情况婚内有还贷的,女方依法肯定会主张分割房产的。
  • 你好,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
  • 还贷部分可要求补偿
  • 你好,借条是谁的名字?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追问】借条为男方,房产证没下来,但是写的是男方的名字
  • 您好,您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主张补偿。
  • 房屋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具体来电详询。
  • 您好!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
  • 您好,该房屋视为男方单独所有,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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