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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我打的借条给钱时她丈夫没在家条就没给我拿给我打的收到条都过去好几年了现在给我告了啊 说是要本金和利息 我打的是借条无还款日期利息是1分5的 我能输吗

其他 2011-09-06 11: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既然把借款已经给对方了,她也给你写了收据,最好收据条有对方的签名,没有也不要紧,还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 你好,当时还钱的时候对方有没有出具收条,你要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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