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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和一个女孩已经订婚了,后面发现她有病情隐瞒,我打算退婚,但是他们不退还彩礼钱,并且以我和她开过房为理由,拒绝还彩礼钱

离婚 2018-12-06 0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不是说返还就返还的,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们的条件满足才会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你们双方领取结婚证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你们结婚时间还不足半年,或者是结婚后你们双方并未同居生活,或者是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2、你们双方没有领证就分开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至于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请参阅《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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