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在2011年8月16日到一家未开业的超市正式上的班,从8月16日开始我们好多被招聘的员工都只是在培训期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月23日早晨我们点完名准备去地下室干活时,我去拿水杯的途中,{注:我们在商场外点名,车子放在商场外面},不慎摔跤将左手肘关节脱位甚至还有小骨关节骨折,这在我以后的诊断证明上都可以看到,我被单位的同事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然后我自垫医药费,第三天单位领导派人来家里看我,还表示医药费公司全包了。只是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天了没人提过我受伤期间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问题如何解决?在岗的人单位都为他们办了工资卡,请问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1-09-08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