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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98年8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甲方将位于我市某小区建筑面积60平方左右的楼房一套以5万元的价款卖给乙方,双方签订了楼房买卖合同,乙方付给甲方购房款5万元,甲方也将楼房交付乙方。但因该房当时属甲方福利房,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出卖人想收回房屋.如何办理,及如何赔偿

争议解决 2009-05-05 0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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