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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车撞了,小车全责,手臂骨头脱臼,已经手术治疗,我是工地上班,医生说一年不能提重物,请问我应得到什么赔偿

公司清算 2018-08-14 07: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为工伤符合的条件:1、必须是回家的主要合理交通路线。2、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10分钟内就能到家,而你在下班后30分钟都没到家,那就不可以了)。3、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你负的责任不能超过50%。出现工伤后,伤者或伤者家属应马上通知公司,让公司上报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还有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事故兼第三者损害赔偿,医疗费由肇事者负责。
  •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还可以找公司要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小轿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小轿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轿车方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
  • 可以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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