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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帮朋友当法人代表,公司有无债务我都不知道万一出事我有什么后果

其他 2018-08-11 0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变更
  •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章程对债务分担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 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信用、出行、甚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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