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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他人免费使用自己所属土地(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对方自行花费将原本的土地(耕地林地)改造成企业厂区后生产经营了十年之久,获取了丰厚的收益,现由于出借人自己需要使用借出的土地向借入人讨还,借入人却以自己是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自己花费了的金钱改造土地为由要霸占所借土地,且借入人在生产经营期间通过非法方式已将所借的集体土地性质改为国有并归属于自己名下了,借出人如何才能讨还属于自己的土地。

其他 2018-08-06 1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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