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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原因要交给其他公司接管,老板提前一个月让员工去找其他工作,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还有就是如果能要到经济补偿,老板让我去交接的公司做但是工资按原来的给合理吗,本来我工资是除了自己基本的还有一点就是因为一个员工辞职老板不想在招才加了我工资,现在到新公司工资是按哪个标准来。如果我不肯去能要到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20-10-28 03:0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解决。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正常情况下,人单位因其单方面问题与劳动者解除劳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影人单位可以拒绝给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您好,由于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需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录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收集上述证据后,为避免时效超过,你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保险机构会要求您补足材料,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后,如果您收集的证据足够充分,仲裁庭会依法确认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结论,您可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上述仲裁裁决,工伤保险机构恢复工伤认定,依法进行认定您的伤情构成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以上程序,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最关键的一环,为维权的基础,一定要准备充分。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经济补偿金
  • 如果被降回原工资水平,可拒绝或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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