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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XX分期还不起了,利息太高了。不还款会怎样?

其他 2018-08-17 0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面临被起诉。
    【追问】会不会坐牢啊。
  •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则算高利贷。2018年的基准利率为4.9%,4倍利率则为19.6%,年率超过19.6%,算高利贷。如1万元的借款,利息一年不应该超过 1960元,超过部分算高利贷。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指出,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你们的借款合同有双方签名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借款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向对方阐述利弊,要求尽快还款,但要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住址。 3、若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及时采取行动归还本金,则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则你有权凭借合同,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归还到期欠款。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 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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