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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就是我妹妹她在去上班途中开电动车不慎摔倒翻车了,有一颗牙齿摔掉了,一颗牙齿摔碎了,有两颗牙齿松动了,治疗费用将近三万块,她当时是刚入职,实习期,公司没给她买社保,也没得报销,现在找公司报销,他们要我们找出劳动法哪一条规定要补偿,我想问下劳动法有规定吗?像这种情况有没的补偿?如果打官司能打赢吗

其他 2018-08-07 1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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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很难主张权利
  • 单方事故自己负责。。
  • 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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