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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外面有人了,他骗着我把离婚证领了,现在他的离婚证和户口本都在我这里,他如果想在结婚,能办理结婚登记吗

离婚 2018-08-18 0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
  • 结婚登记必须携带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你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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