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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生女儿2岁5个月,女方由于工作(3班倒),女方母亲再婚家庭不曾管过女方和其孩子,男方不愿照顾孩子,所以由奶奶一直照看,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楼,贷款由夫妻还贷,于婚后2年多一次还清后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主要来源于女方婚前积蓄,现家庭无积蓄,男方于7月底辞职在家,之前收入每月收入6000左右,由于婆婆的教唆,男方几次对女方动手还出言恐吓女方,未完成太大伤害,故未保留证据,我想求助您如果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判给女方,男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如果判给男方女方几年后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离婚后房子怎么判?

离婚 2018-08-16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 男方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孩子一直由买卖照顾,可能会判给男方,房产要根据你们当时过户的相关材料而定。
    【追问】我们是直接去房管局过的户,很简单,不太清楚你说的材料都是什么?如果房子判给女方,男方没房子也没工作现在,女方想争取孩子,孩子还有可能判给女方吗?
    【回答】判给谁都有可能,具体要看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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