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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友首付买房,我不出首付,房产证加我名字,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算共同财产吗?还是婚后如果离婚我只能分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

离婚 2018-09-07 11: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虽是婚前房产,但在产权证上加了你的名字以后,就属于将婚前的房产一半赠与了你,如果 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如果加了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关于增值问题,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归个人,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为双方共有。举个简单的例子:属于你婚财产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你所有,婚后家庭存款的利息归双方共有。 问题的关键不在你买谁的房子,也不在什么时候取得房产证,而在于买房的资金有谁承担。如: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所有权归双方,婚后个人以婚前财产或属个人所有的财产买房,所有权归个人。 他没有义务还贷,没权利就没有义务,如果你同意房子属共有,他也接受,就可以用家庭财产还贷。 婚前贷款,你婚后有个人财产还款吗?除非你们约定个人收入归个人所有,否则最后还是要用家庭财产还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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