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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分期购买了一处新民居房产,当时交了首期款10w和电商费2.5w,当时合同上写的封顶时缴纳二期款,现在已经封顶,但我现在感觉这个开发商有问题,不想购买这房了。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是这么写的: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各期房款,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按每日总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取消免费更名机会。逾期20天,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二次销售,乙方已付房款在甲方扣除总房款5%的违约金后,余款在一个月内返还乙方。甲方同意乙方继续购买本房屋的,乙方需按交款日的当时价格交纳房款。请问一下,现在我的首期款能否退回来?我去售楼部咨询,说是目前开发商没有做二次销售的打算,所以无法退款。这种说法合理吗。

其他 2018-08-10 23: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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