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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工的名工在深圳打工购买了社会保险,如果在深圳以外的地方发生意外,需要按深圳的赔付标准吗

其他 2018-08-16 04: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意外保险内容:
    保障对象
    意外是无处不在不可预见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个人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出行特点购买相应具体的意外险。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旅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
    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意外保险。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根据amp;lt;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amp;(GB/T16180-2006)判断应该为十级,但具体的伤残等级应最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省略有不同)。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内劳社字[2007]3号 2007年7月3日)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自治区直属各大企业:   为规范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待遇政策,缓减物价上涨对遗属生活的影响,现就参保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全区统一确定的计算基数按比例计发。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基数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依据自治区工资增长率、物价上涨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计算基数统一确定为9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算比例为: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5%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5%计发;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0%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0%计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   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单位负责支付。   五、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一)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死亡人员原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六)失去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其他情形。   六、本通知下发后,原有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规定自行废止。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03日 实施日期:2007年07月03日 (地方法规)
  •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可以按照深圳的标准赔偿。
  • 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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