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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出了车祸(我全保),对方摩托,我小车,对方擦了点皮,照了片子等用了2000多,无骨折无脑震荡,医生说没事,可对方一直赖在医院,喊我们去交费用,目前事故认定书也还没有出来,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车子应该怎么取呢?

其他 2018-08-19 23: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查清事实后,就可以放车。对方耍赖皮的活,你可以不理对方,等对方起诉你!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赔偿;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在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人后期对于各自的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均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从而最终确定相关的赔偿金额。具体的车祸赔偿项目包括了误工费等等。
  • 您好,可以不垫付医疗费;交管部门出具认定书后应当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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