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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通告:某某关于你向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事项合同证件全,当事人拒绝还款,现正式提交申请排期资料至户籍地法院要求正常排期,安排开庭时间。近期关注法院公告网接收传票。届时我所会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即冻结银行账户封存房产等,并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离婚 2018-08-16 0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相当价值的其他资产,根据其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除非被保全的标的与诉讼结果有密切关联性,如被保全的房屋是要求交付的对象,如果解除了将可能导致将来判决不可执行.就你的问题而言,如果对方提供了价值相当的资金到法院,则在诉讼过程中一般不得再次要求保全再次查封他的房屋或冻结他的存款,除非:(1)诉讼标的增加,而对方提供的担保资金不足;(2)保全的房屋涉及到判决结果的执行对象.
  • 你好:看法律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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