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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离异再婚没有为理结婚证的,给他共同生活了六年,丛一无所有到今天有个车有点钱都是我给他一共同做工挣来的,我有个女儿给我,这些年给他一起共同养,现在他在外给别人好上了,就说我.给他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他悄悄帮家走了,什么也没给我留。现在我我该怎么办,怎么处理。打电话他不接

民事法律 2018-08-21 0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而不是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首先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原则上各人所得应归各人所有,对于无法确定份额的共同财产,则原则上可均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个人财产依法返还。
  •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2.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没办理结婚证,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你好,保留证据起诉对方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 你好,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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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再婚没有为理结婚证的,我有个女儿给我,就说我.给他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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