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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已婚女人,孩子四岁半,家庭很幸福,但是在去年一次朋友聚会被一个男人威胁做爱,当时他说只有一次,如果不同意他就给我老公和家人说我早就和他一起做爱了,所以我为了不影响家庭答应了他,可是,后来他还是威胁我,直到现在,我都快被他逼疯了,我真的好爱我的家和孩子,我怕他和我老公说,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8-19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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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 这个地步,只能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时的证据如果有,则报警,控告对方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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