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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感情破裂,女方诉讼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有一子3岁,该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女方父母家。男方:户籍在东北(女方本地。男方系随母亲改嫁而来本地),按农村的惯例男方户籍所在地还有一处老平房子。结婚登记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男方在女方所在地工作,无固定住址,婚后一直生活在女方父母家!这样的情形离婚后孩子能否归女方? 麻烦各位律师帮忙!

离婚 2009-05-05 0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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