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5年甲方将现有房子3间出售时值现金5800元,甲方目前有4人良田三亩有余,凡甲方所有家业土地一切归乙方.乙方因落户到我组按每人500计算,共2000元付给组里,从此就是我组社员,以后与我队里社员平等.组长和甲方还有两个村民都签了字,但是没有乙方签字,合同也就是 一份,甲方没有合同.只有乙方的复印件上面还盖了根据组里同意经村里研究同意迁入该组.现在田地被征用了,组里3分之2成员知道了情况都来做证,说当时只卖房不卖田,因为甲方74岁,没文化,稀里糊涂签了合同,所以全组37户家庭成员包括原来签过乙方合同的成员都帮甲方作证,当时只卖房,无权卖田地.甲方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口本(户口未迁出),2006年乙方就凭这份合同把甲方的土地证,山林证换了自己的名字.甲方的土地证30年不变没到期,怎么就可以被换了名字,换证不收回旧的证吗?2007年至今年良田补助费都打到甲方卡上,现在村里领导都帮乙方说田地卖了就归乙方,就说甲方所有东西都不存在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31 16: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