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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了好几年了,还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安稳的落脚之地,最近刚好提成拿的比较多,就只想着贷款买房。之前听说有生源地贷款,想看看能不能申请生源地贷款买房,这样比一般贷款要划算。什么是生源地?生源地就究竟是怎么认定的?是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吗?

其他 2018-08-22 01: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 你好,关于你的生源地的问题。 生源地是以户籍为标准,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参加几次高考,那就是最后一次高考所在地。 生源地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现在国家推行异地高考,户口所在地可能是你出生的地方,但不是你参加高考的地方。
  • 您好,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是多次参加高考的人,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生源地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犯罪记录;3.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4.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籍都在本市;5.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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