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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约合同,今天辞职不让走,说等他找下人了才能走,我现在想走怎么办

其他 2018-08-21 2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直接走、,。,。,。,。,。,。,。,。,。,。
  • 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了以上两点,就可以解除了。
    呵呵,这个搞笑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当然应该给你一份的,单方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你们就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不用更不用理他了,都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在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发给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要是证明你丢失了,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想想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证明。
  •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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