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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母亲赠与我的房子公证了,这个房子属于二手房吗?

拆迁补偿 2018-08-21 2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直系亲属赠与 税费 不高
  •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也就是说房产赠与公证后,不能单方面撤消。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   走赠与程序,赠与是无偿取得房产的途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人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在实际工作中,赠与行为一般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有三种形式:1.对赠与人的赠与书进行证明;2.对受赠人的受赠书进行证明;3.对赠与合同进行证明。第1,2种形式是赠与人或受赠人的单方行为,在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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