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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现在一家人要从原本的居住的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去居住,因为现在居住的房子卖不出去,所以我们想把他租出去。我们家是第一次租房子出去,不太懂相关的事务和手续。所以请问一下有没有租赁协议范本?谢谢。

其他 2018-08-22 14: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对于问题的描述,由于您是第一次租房,建议您在租赁协议中明确:房屋出租的具体时间期限以及租赁的价款;由于您可能长期不在本市,应当对于房屋物业费的缴纳等都进行详细约定;并且对双方可能产生的争议以及如何解决进行说明,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希望能帮您解除疑惑。
  • 合同应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对于您对问题的描述。建议您在租赁协议中,对于以下事项明确约定:房屋租赁的时间期限、房屋租赁的价款、转租的事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争端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洽谈协商,若您还是不懂的话可以请专业律师起草租赁协议。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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