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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母,父亲将儿子赶出家,也不分家。该怎么办了

诉讼 2019-05-28 02: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继承人继承
    因此,在你父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
    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爷爷奶奶,你爸爸的合法配偶,你爸爸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你的大爷和叔叔就无权参与你父亲的遗产分割
    对方的做法现在看应当是违法
    如果对方继续无理取闹 干扰你们的生活 你们可以报警 警方会依法处理
  • 1. 父母有绝对的权力支配自己的遗产,可以给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也可以不给任何一自己的亲人,无需与其他人商量。
    2. 财产是老头50%,老伴50%,老头与老伴都只能把自己的50%立遗嘱。
    3. 遗嘱产生法律效力。一,立遗嘱的人神志清醒。二,立遗嘱的人不受人胁迫。代立遗嘱的话需要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要立遗嘱的人签名,公证一下是好的。
    4.有继承权的继承者只能是狡辩立遗嘱的人神志不清醒或受人胁迫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
    5. 可以要生活费,精神上的是强求不来的。
  • 孩子多大?如果未成年,不可以的。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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