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应诉怎么办

诉讼 2022-11-17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审理,妻子不来应诉的,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0天。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为: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后,如果男方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视为撤诉。如果男方作为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0天。仍然不参与庭审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出庭通知书。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